方继藩哈哈大笑起来,众校尉亦纷纷激动地道:“百户英明。”
“百户实乃当世神农是也。”
“我等能为百户效力,便是做猪做狗,亦欢欣鼓舞……”
却在此时,一声长啸打断了所有人表现的机会。
张信眼泪已是不可遏制的汹涌而出,他双手擎天,一声大啸:“小洁……我成了……我成了……这些日子的辛劳没有白费,没有白费啊……”
他啪嗒一下,直接跪在了松软的泥地里,已是泪流满面,双肩颤抖着。
“要不要请大夫?”方继藩关切地道。
他突然觉得,张信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提升了,番薯的高产,这张信实在是功不可没啊,一个公子哥出身的家伙,居然老老实实的做了农户,甚至跟因此跟家人闹翻了,每日就是卷着裤脚在地里挖刨,从早到晚都没有闲过。
其实……番薯固然重要,方继藩俱有穿越者的优势,能认识到番薯的重要,也极为重要,可是……倘若没有一个精干,且当真将这屯田当做自己性命一般掏出心窝子的人,甚至可能三五年,都未必能有此成果。
许多事,即便方向对了,可成败却未必只是如此,成败在于人心,在于肯不肯花心思去做。
现在看着这个家伙悲痛万分地在泥地里打滚,方继藩心里吁了口气,有感动,也有淡淡的心疼。
张信哭过之后,咬了咬牙道:“我没事,咱们挖,统统都挖出来,这一亩地,今日便收!”
不错,计算是一回事,可到底收成多少,却还需亲自将无数的红薯统统刨出来才是。
看张信又恢复了精神气,众人没有迟疑,立即开始挖红薯。
他们不敢用工具,每一棵红薯都是珍贵的,对他们而言,都是他们的心血,若用工具,难免伤了红薯根,因而尽都用手。
片刻功夫,许多人的手便污浊不堪了。
张信眼里布满了血丝。
当初白皙的脸,现在早已和寻常的老农没什么分别了,人不但黑了,而且肤色也变得粗糙了许多,从前穿着的是宽大的鱼服,腰里竖着当年校阅时获赐的银腰带,整个人本是俊秀挺拔。
可屯田了一段时间之后,这屯田所的校尉们才开始意识到,宽大的鱼服,还有漂亮的靴子,以及勒着腰间的腰带,甚至是斜插在腰间的刀剑,都成了妨碍他们务农的障碍。
于是乎,渐渐的,有人开始穿起了短装,就一件短衫,下头呢,直接套上马裤,靴子也不穿了,一旦进了泥、进了水,便出奇的笨重,何况还需缠上裹脚布,一日劳作下来,浑身不舒服,于是都改为了布鞋,布鞋方便,脏了也就脏了,不在乎。
张信的形象,大抵也是如此,捋起袖衫,露出两根胳膊,脚下是马裤,膝盖下的裤脚从没干净过,一双布鞋,鞋上带着泥,从前保养得极好的手,早就起了老茧,从前和所有贵公子一般,都有修长的指甲,而如今,这指甲早就磨平了,指甲参差不齐,全无可供欣赏观瞻的美感。
顶着太阳,天气并不热,可许多人且是冒着腾腾热汗,这是一群已经擅长了在泥地里打滚的‘土耗子’,来的人多,一亩地的番薯,只用了两个时辰不到,便已经收采完毕。
“二十六石,没有错了。”
方继藩已是意气风发,他看着这田埂处堆积如山的番薯,最终下定了决心,中气十足地道:“找个人,去报喜,去户部报喜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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