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刑不上大夫,礼不下庶人”,是西周以来的礼法核心。
例如,齐桓公和他哥哥公子纠争夺国君的位置,齐桓公胜利之后,派使节去鲁国见他哥哥,让他哥哥自杀。
齐桓公(公子小白)的哥哥公子纠,身份比大夫高得多,如果不参与夺位,他怎么也是“卿”这个级别的,比管仲、鲍叔牙更有资格担任齐国的“丞相”。
他这种身份的人,是不能“宣告其罪,明正典刑”的。
因为“夺位”是政治问题,而不是法律问题,要用“礼”来解决,而不是“法”来解决。
“大夫”,就是“法”的上限。
大夫,不能上“刑”。
也就是说,你就算有罪,你可以体面的自杀。一样给你上谥号,而且一般不加恶谥,保全你身后名。
比大夫低的人,才是法的管辖范围,才可以上“刑”。
“士庶”都是可以“上刑”的,因为比大夫低,不在礼的范围。
所以曹操优待关羽,叫礼贤下“士”。士,是关羽成为“汉寿亭侯”之前的身份。
关羽温酒斩华雄,假设没有成功,而是战败而归,那是可以推出辕门斩首的。
但刘备要是亲自去战华雄,战败而归了,那是不能推出辕门斩首的。因为刘备是“大夫”,汉室宗亲,平原县令。
比关羽身份更低的廖化等人,就是“庶”了。曹操肯定不会给他们斟酒的。
等关羽成了汉寿亭侯,“单刀赴会”见鲁肃的时候,周仓抱着青龙偃月刀站在关羽旁边,这时周仓是“士”了。
因为他跟刘备去虎牢关讨董时,关羽的站位一样了。老大赴宴的时候,他有资格站在身后了。
大明的规矩,实际也差不多。
从西周以来,历朝历代修修改改,但都大同小异。
大明的“大夫”就是举人。举人可以当文官。
大明的“士”就是武将。武将可以被礼遇,但也可以被“正军法”。
所以万历47年,杨镐当辽东经略带着4个总兵讨伐努尔哈赤,手持尚方宝剑,“将帅不用命者斩”。
上到一路总兵,下到底层士兵,都可以先斩后奏。
但是一个七品县令,杨镐也只有权力弹劾、停职,但他没权力直接杀。
县令至少是举人出身,海瑞就当过县令。
皮岛总兵毛文龙,肯定不是“庶”。人家也是大帅,一方大员,挂左都督衔,一品武官。
但就这么被袁崇焕“先斩后奏”了。
之前的尚方宝剑虽然也那么规定,但经略一般只敢杀“副总兵以下”,尚可喜、孔有德这种级别的。
杜松、刘綎、戚继光、刘显、满桂、毛文龙,这种“真总兵”,经略是不敢杀的。最多弹劾他们,让他们回去养老。
袁崇焕杀毛文龙这个事,导致的后果巨严重。
直接导致了尚可喜、耿仲明、孔有德投降皇太极,皮岛失去了牵制作用。
然后皇太极绕过宁远,从大安口入关,打破遵化,越过蓟镇,围攻京师,酿成“己巳之变”。
崇祯刚听到这个事的时候,反应是这样的,“帝骤闻,意殊骇,念方倚崇焕,褒答之”(出自明史)。
崇祯刻薄寡恩,但特么的也没不下狱,不审判,就直接把总兵级别的大将砍了的。
虽然给尚方宝剑的圣旨上说,“将帅不用命者斩”,但帅还是跟将不一样的,总兵是大帅。何况还是独自镇守一个海外孤岛的大帅呢。
土木堡之变以后,虽然明面上总兵是“士”,但实际上一直是“大夫”的。
要杀总兵,毛文龙这种实权总兵,怎么也得索拿进京,三司会审,然后把审的结果发给内阁票拟,司礼监披红吧。
就算皇帝不亲自披红,那也得走这一套手续呀。
这种审判结果的奏折,除非是魏忠贤那种“权阉”,王承恩曹化淳是肯定不敢瞒着崇祯就批的。
袁崇焕的实权职务,也只是比毛文龙高一级而已。
但他死的时候,下狱之后审了他八个月。崇祯最后给他定的罪行是:
“付托不效,专恃欺隐。
以市米则资盗,以谋款则斩帅。
纵敌长驱,顿兵不战。援兵四集,尽皆遣散。
及兵薄城下,又潜携喇嘛,坚请入城。”
这是审完之后,经过“御前会议”定得罪,内阁大臣、六部七卿都是有资格在会上替他辩解的。
六科给事中,也是有资格在定罪的诏书上盖章的。
内阁首辅钱龙锡,因为卷入了毛文龙袁崇焕一案,被崇祯勒令辞职。
据史书记载,袁崇焕擅杀毛文龙之前,与钱龙锡商议过,至少钱龙锡知情,但没有上报给崇祯。
主角也不知道为什么,在天启年间打出了“宁远大捷”、“宁锦大捷”的袁崇焕,在被崇祯重新起用之后,突然就这么不靠谱了。
估计连一直看好袁崇焕的孙承宗,都想不明白。
袁崇焕是万历47年进士,当过县令,兵部主事,宁远兵备道,辽东巡抚,辽东经略,蓟辽督师(所以后世称呼袁督师)。
当蓟辽督师时,兼理天津、登莱的军务。
他肯定是“大夫”,或者说是“卿”,属于一般的罪只能罢官、流放的身份。
所以崇祯要把他处以极刑,必然是要经过严格审判的。不可能脑子一热就把他砍了。
杀他,实际上比杀魏忠贤都难。
魏忠贤曾经再显赫,也是内臣。
袁崇焕的身份,也就比藩王低一点。藩王是“诸侯”,在大明只能“圈禁凤阳”,不能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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